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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
- 2024/10/9 上午 12:00:00
- 3041
- 揚智
- 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
- 1.董事會決議日期:NA 2.減資基準日:113/09/16 3.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: 本公司業經113年6月1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,並奉臺灣證券交 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09月10日臺證上一字第1131804239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及 經濟部113年9月26日經授商字第1133017256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。為辦理減 資股票換發作業,爰依「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 業程序」之規定,訂定本計畫書。 一、本次減資換發股票之相關作業事項如下: (一)換發股票總數: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,計普通股195,122,746股,每股 面額新臺幣10元,共計新臺幣1,951,227,460元整。 (二)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:銷除已發行股份計78,049,099股,每股面額10元, 共計新台幣780,490,990元。 (三)減資比例:依公司法第168條規定,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有股份按比例 減少之,減資比率約為40%,每仟股約減少400股。 (四)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:減資後換發普通股股數計117,073,647股,每股 面額新臺幣10元,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,170,736,470元整。 (五)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,依「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」股東名簿記載 之持有股份計算,每仟股減少400股(即每仟股約換發600股);減資後不足一 股之畸零股,股東可於減資換發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登記,逾期未辦理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者,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收購。 (六)本次減資後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,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。 二、本次減資換發股票相關日程: (一)舊股票最後交易日:113年10月30日。 (二)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:113年10月31日至113年11月8日止。 (三)舊股票最後過戶日:113年11月3日。 (舊股票最後過戶日因適逢例假日,故現場過戶請於113年11月1日 17:00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,掛號郵寄者以最後過戶日113 年11月3日郵戳日期為憑) (四)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:113年11月4日起至113年11月8日止。 (五)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:113年11月8日。 (六)新股票上市買賣日(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):113年11月11日。 三、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之程序、手續及地點: (一)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,相關作業配合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之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作業辦理。 (二)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,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 新股票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,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。 (三)已過戶舊股票換發:自新股票換發日開始後,股東持舊股票及原留印鑑 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換發後,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。 (四)未過戶舊股票換發:自新股票換發日開始後,股東應持下列文件,至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辦理過戶換發後,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。 1.舊股票 2.過戶申請書 3.買進報告書、交易稅單或相關證明文件 4.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5.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 (五)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: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(地址:台北市中正區 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,電話:(02)6636-5566 (六)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,請用掛號郵寄,如發生郵遞失誤情形,請貴股東 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。 (七)換票時質設股票須先撤銷,掛失股票須待除權判決後方可換票。 四、本公司自換發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准後,應辦理新有價證券以帳簿劃撥交付 不印製實體之程序,嗣後並應依換發計畫確實執行。 五、上述換股作業計畫如基於法令修正、主管機關核示或客觀環境之影響致減資 換股基準日等相關作業日期須變更或修正時,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。 六、其他未盡事宜,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。 4.換發股票基準日:113/11/08 5.停止過戶起始日期:113/11/04 6.停止過戶截止日期:113/11/08 7.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: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8.新股預計上市日:113/11/11 9.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:117,073,647股 10.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(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/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):100% 11.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%者,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:不適用 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 本公司「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」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10月 8日臺證上一字第113001908號函核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