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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公告本公司出售房屋及車位


2025/4/18 上午 12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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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翔
補公告本公司出售房屋及車位
1.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(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): 台北市信義區「皇翔御琚」房地及車位 2.事實發生日:112/10/2~112/10/2 3.交易單位數量(如XX平方公尺,折合XX坪)、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: 自然人A: (1)交易數量:房地1戶及車位4個 (2)每單位價格:房地面積288.23坪,房地出售價款新台幣620,000仟元 (約2,151仟元/坪)、車位4位,車位出售價款31,500仟元 (3)交易總價:新台幣651,500仟元(含稅) 自然人B: (1)交易數量:房地1戶及車位4個 (2)每單位價格:房地面積287.94坪,房地出售價款新台幣627,800仟元 (約2,180仟元/坪)、車位4位,車位出售價款34,200仟元 (3)交易總價:新台幣662,000仟元(含稅) 4.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(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,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,得免揭露其姓名): (1)交易相對人:皆為自然人 (2)與公司之關係:非關係人 5.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,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、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、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: 不適用。 6.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,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、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: 不適用。 7.預計處分利益(或損失)(取得資產者不適用)(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): 不適用。 8.交付或付款條件(含付款期間及金額)、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: 依合約約定之付款明細表收取。 9.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(如招標、比價或議價)、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: (1)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:議價。 (2)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:不動產估價師鑑價報告。 10.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: 自然人A: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;估價金額為新台幣624,340仟元 自然人B: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;估價金額為新台幣631,778仟元 11.專業估價師姓名: 楊哲豪 12.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: (109)北市估字第000287號 13.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、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:否或不適用 14.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:否或不適用 15.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: 不適用 16.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,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: 無 17.會計師事務所名稱: 不適用 18.會計師姓名: 不適用 19.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: 不適用 20.經紀人及經紀費用: 不適用 21.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: 存貨銷售。 22.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: 無 23.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:否 24.董事會通過日期: 不適用 25.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: 不適用 26.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:否 27.依「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」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:不適用 28.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,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:不適用 29.其他敘明事項: 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