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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除第十六屆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
- 2025/5/29 上午 12:00:00
- 3019
- 亞光
- 解除第十六屆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
- 1.股東會決議日:114/05/29 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: 董事:慈梅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:賴以仁 董事:吳淑品女士 董事:林泰朗先生 董事:林宇亮先生 獨立董事:梁金章先生 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。 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。 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 贊成:179,753,467權;占表決權數91.82% 反對:149,402權;占表決權數0.07% 無效:0權;占表決權數0% 棄權/未投票:15,855,296權;占表決權數8.09% 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董事姓名及職稱 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 董事:慈梅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:賴以仁 董事:吳淑品女士 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 (1)慈梅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:賴以仁 A、亞泰影像器材(深圳)有限公司董事長 B、科太精密工業(深圳)有限公司董事長 C、東莞泰聯光學有限公司董事長 (2)吳淑品 A、亞泰影像器材(深圳)有限公司 董 事 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 (1)慈梅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:賴以仁 A、深圳市光明新區公明辦事處李松朗工業區期尾工業園第3棟。 B、深圳市光明新區公明辦事處李松朗工業區期尾工業園第1棟及第2棟及第4棟。 C、東莞市長安鎮北源街11號1棟201室。 (2)吳淑品 A、深圳市光明新區公明辦事處李松朗工業區期尾工業園第3棟。 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 (1)賴以仁 A、影像感測器模組生產及銷售。 B、移動式消費性電子產品設計及製造。 C、生產及加工照相機及零件。 (2)吳淑品 A、影像感測器模組生產及銷售。 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無。 11.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無。 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