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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東常會決議許可本公司董事從事競業行為
- 2025/6/25 上午 12:00:00
- 2014
- 中鴻
- 股東常會決議許可本公司董事從事競業行為
- 1.股東會決議日:114/06/25 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: (1)曾貴松,本公司董事。 (2)陳守道,本公司董事。 (3)黃崑濱,本公司董事。 (4)莊東杰,本公司董事。 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 (1)曾貴松董事:中國鋼鐵(股)公司工程副總經理、 太平洋船舶貨物裝卸(股)公司監察人。 (2)陳守道董事:中國鋼鐵(股)公司總經理、中龍鋼鐵(股)公司董事、 中宇環保工程(股)公司董事、中鋼機械(股)公司董事長。 (3)黃崑濱董事:中國鋼鐵(股)公司生產助理副總經理、 China Steel Corporation India Pvt. Ltd. 董事長、 中貿國際(股)公司董事。 (4)莊東杰董事:中國鋼鐵(股)公司業務助理副總經理、 宏利汽車部件(股)公司董事、和貿國際(股)公司董事。 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。 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股東之出席, 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。 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董事姓名及職稱 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不適用。 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不適用。 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不適用。 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不適用。 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無。 11.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無。 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