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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


2025/7/24 上午 12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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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貫
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14/07/24 2.預計發行價格: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為無償發行。 3.預計發行總額(股):發行普通股股數190,000股, 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,總額為新臺幣1,900,000元。 4.既得條件:符合本公司訂定之本公司 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」 5.3.1所定之個人績效或公司營運目標, 並於該年度無違反 本公司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準則規定者。 5.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:遇有未達 既得條件者由本公司無償收回並辦理註銷, 其他各項情事處理方式, 悉依本公司訂定之發行準則辦理。 6.其他發行條件:無。 7.員工之資格條件:符合本公司訂定之 (1)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放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 全職正式員工為限。 (2)得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 職級、整體貢獻、營運狀況及其他因素, 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等, 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等, 由董事長核准後提報董事會同意定之。 惟具經理人身分者, 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。 (3)本公司給予任一員工被授予之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, 依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。 8.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:為吸引及留住公司 所需之專業人才,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。 9.可能費用化之金額:無。 10.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:無。 11.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: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 尚屬有限,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。 12.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:(1)既得 期間,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、質押 轉讓、贈與他人、設定、或做其他方式之處分。 (2)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,於未達成既得條件前 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:股息、紅利、資本公積受配權 現金增資之認股權等,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。 13.其他重要約定事項(含股票信託保管等):本公司發行之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,應辦理股票信託保管。 14.其他應敘明事項:本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 授權由董事會依相關法令, 向主管機關辦理申報發行;如有未盡事宜,除法令另有規定外, 全權授權董事會依相關法令修訂或執行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