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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(增加租賃面積)
- 2025/8/7 上午 12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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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華新科
- 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(增加租賃面積)
- 1.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(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):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566號之廠房 2.事實發生日:114/8/7~114/8/7 3.董事會通過日期: 民國114年8月7日 4.其他核決日期: 不適用 5.交易單位數量(如XX平方公尺,折合XX坪)、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: 增租前- 租賃面積: 2,386坪 每單位價格: 租期: 民國111年06月01日起至116年05月31日 1.民國111年06月01日起至113年05月31日 每月租金為新台幣1,193,000元(未稅) 2.民國113年06月01日起至115年05月31日 每月租金為新台幣1,228,790元(未稅) 3.民國115年06月01日起至116年05月31日 每月租金為新台幣1,265,654元(未稅) 使用權資產金額: 新台幣71,517,557元 增租後- 租賃面積: 2,436坪 每單位價格: 租期: 民國111年06月01日起至116年05月31日 1.民國111年06月01日起至113年05月31日 每月租金為新台幣1,193,000元(未稅) 2.民國113年06月01日起至114年07月31日 每月租金為新台幣1,228,790元(未稅) 3.民國114年08月01日起至114年08月31日 每月租金為新台幣1,241,665元(未稅) 4.民國114年09月01日起至115年05月31日 每月租金為新台幣1,254,540元(未稅) 5.民國115年06月01日起至116年05月31日 每月租金為新台幣1,292,176元(未稅) 使用權資產金額: 新台幣72,101,169元 6.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(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,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,得免揭露其姓名): 交易相對人: 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:該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權18.3% 7.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,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、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、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: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:交易標的位於本公司目前楊梅廠租賃廠區之內, 因公司業務需求擬增加租賃部分面積。 前次移轉情形:不適用 8.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,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、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: 不適用 9.預計處分利益(或損失)(取得資產者不適用)(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): 不適用 10.交付或付款條件(含付款期間及金額)、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: (1)交付或付款條件:依契約規定 (2)契約限制條款:依原契約規定應合法使用,不得轉租(但可轉租予關聯企業) (3)其他重要約定事項:無 11.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(如招標、比價或議價)、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: 依原契約商議增加租賃範圍 12.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: 不適用 13.專業估價師姓名: 不適用 14.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: 不適用 15.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、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:否或不適用 16.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:否或不適用 17.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: 不適用 18.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,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: 不適用 19.會計師事務所名稱: 不適用 20.會計師姓名: 不適用 21.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: 不適用 22.經紀人及經紀費用: 不適用 23.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: 供做為廠房使用 24.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: 無 25.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:是 26.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: 民國114 年 08月07 日 27.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:是 28.依「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」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:不適用 29.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,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:不適用 30.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: 不適用 31.其他敘明事項: 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