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公司接獲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通知,依據公司法 第369條之8第1項規定公告股權變動事宜取得 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
[情報] 6015宏遠證 12月自結 0.2元 全年 0.77元
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三季財務報告。
公告114年第三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預計召開日期為 114年11月5日
本公司依第一項第四款: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 以上且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以上者
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二季財務報告。
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選任副董事長
第一項第三款: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餘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 且對其背書保證、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 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三十以上者。
公告114年第二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預計召開日期為 114年8月6日